“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履职尽责”主题活动
党员个人自查报告
苏大水
12月13日下午,我校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会上高国华书记传达了“新文党字[2007]12号”文件即《在教育系统中开展“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履职尽责”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文教局党委要求,学校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又提出了具体的布置和要求。结合局党委和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对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围绕区党委、区政府和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工作为重,不搞迎来送往,不传播小道消息。团结同志,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集中精力抓工作。
今年我主要负责了学校的安全工作在安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预为主的方针,坚持文教局提出的“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严格管理,积极善后”的主导思想。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学校实际,以教育为主,严加防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逢会必讲。坚持“一岗双责”“两同时”,年初我们层层签定了责任书,做到压力分解,人人有责,并要求各级领导做到两个同时即: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确保了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再有加大安全自查力度,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管制刀具,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等,同时在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还有就是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我们发到了人手一册;每逢长假,我们印制《假前安全教育提纲》;组织、召开了安全教育系列主题班会,主题板报评比,并办安全教育专栏等,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为创建文明、和谐、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学习新党字[2007]12号文件,联系个人实际,对文件中提出的13条,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我认为没有出现违反党规、党纪的现象和文件中提到的13条党员不应有的不良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还应再接再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文件中提出的13条为镜子,经常检查和对照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