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规范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依法治校 > 人员规范 > 正文

教育处主任主要职责

作者编辑:admin 点击次数:5892次

教育主任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德育、安全、卫生管理等,具体职责是:

1、协助校长并制定并校德育工作计划,实施《中学德育大纲》,组织检查、指导、总结学校德育工作

2、了解教师的班级管理能力和育人水平,协助校长妥善安排各年级的班主任老师。

3、组织安排新生的入学教育、军训、升旗仪式、校值周和一日常规检查评比等活动,抓好全校学生的养成教育,使每一个学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各种教育活动。

4、制定各类管理学生的《规章制度》,指导班主任科学地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定期向家长传递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信息,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5、定期召开年级主任、班主任,指导协调学生会、心理辅导的工作。使全校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按照校长的育人思路形成合力。使之在各自分工的范围内既能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能密切配合,步调统一。

6、按照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管理好全校性的学生大型活动。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把德育工作贯穿和渗透到学生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中。

7、组织好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班主任等各种评优工作。注意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对有特殊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对违规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按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处分。

8.教育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9、完成校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