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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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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处是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拟定德育计划

贯彻《中学德育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每学期拟定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总结。

2.实施德育管理

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本校学生“一日常规”细则,实施德育管理,完善德育管理制度,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1)落实学生一日常规,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抓好学生奖惩管理工作,协助年级部做好后进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个别问题突出的后进生采取措施,加强教育,促其转化。

(3)指导、督促年级部和班主任按要求制定年级、班级教育计划,写好教育工作总结。

(4)指导、督促各科老师做好课堂教学德育渗透,完成学校各阶段德育管理要求。

(5)定期召开小型学生座谈会或通过调查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反馈各班教育信息,定期向校长汇报。

3.指导德育研究,组织班主任老师开展主题班会课教学研究,教学观摩,组织校级德育经验及德育论文交流。定期召开年级部、班主任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4.创设校园德育宣传气氛,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德育宣传阵地:升旗仪式、板报、评比栏。

5.建设好校外德育基地,发挥校外教育力量的作用,共建文明学校,协助校长有计划地引导年级开展参观、访问、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德育空间,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才干。

6.负责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指导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工作,办好家长学校。

7.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8.按学校档案建设要求,收集完善德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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