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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考生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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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会考制度已于2011年6月30日废止,在充分考虑考生需求,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省教育厅决定,对原会考考生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原会考考生不再组织单独命题,不再单独组织会考考试。原会考考生可申请参加与原会考同名科目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的等第成绩按会考同名等第计入会考成绩。
2. 原会考考生取得的成绩有效,所有科目合格后,仍发放会考合格证书。
3. 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11月1日。收取考生费用标准与学考同。
4. 考生请珍惜上级给予的最后一次机会。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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