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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第七期全国中学美术教育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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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中学美术教师的艺术修养和教学水平,构建中学美术教育教学交流平台,推动中学美术教育的发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将举办第七期全国中学美术教育高级研修班。

一、 招生名额

计划招收50人。(额满为止)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全国中学(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美术教师;

2. 教学业绩突出者,本人申请,经所在学校推荐。

三、 报名、报到、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2010年4月29日(面报者周六、日及假日除外;寒假1月28日-2月24日)。

面报、函报均可。

2.报名地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A337室

3.报到时间、地点:2010年5月8日、9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A337室。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A337室(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10-62797787 要老师 电话:010-62797577 13641003751 刘老师 电话 13011012355

5.《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全国中学美术教育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填写完整后由推荐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我院教务办A337室 要老师收(务请填写本人准确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

●请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蓝色背景护照像1张。

附件:第七期全国中学美术教育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四、 学习期限

2010年5月10日─2010年6月4日(共四周)

五、 研修课程

1. 素描(头像、半身像)和速写课程五天(其中速写每天1小时);

2. 色彩(静物、半身像)课五天;

3. 人体写生课程五天;

4. 设计基础和创作课程五天(设计基础三天、创作两天);

5. 高考试卷分析;

6. 每周六安排美术教育专题研讨、专题讲座、作业点评或参观。

六、 师资

由我院副教授以上在职教师授课。

七、 教学管理

周一~周五上午教授指导,下午专业课研修。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管理,安排专职班主任。

我院提供专用教室,提供画架、画板、部分素描纸等,研修学习地点安排在我院教学楼内。

八、 结业

研修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美术教育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九、 学费及交费方式

每人4950元人民币。入学前汇至学校财务或报到时交付现金均可,中途退学者不退学费。

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在学期间医疗费、材料费及其它补助等,均由学员所在学校负责提供或本人自理。

交费方式:学费汇款请直接汇入清华大学: 1、帐户名称:清华大学 2、银行帐户:0200004509089131550 3、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4、汇款用途:务请注明“美术学院教务办中学美术教师高研班”

十、 食宿

食宿由学院协助安排在清华园内,费用自理。

十一、附则

学员在校期间的管理按大学及我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任何变动,将通过下列网址及时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ad.tsinghua.edu.cn——教育培训——教育培训项目

乘车路线:

城铁13号线五道口站下车,进清华大学东门直走200米右转即是;北京西站乘319路至清华东门;或乘特6路至清华西门后进校乘校园车至美术学院。(美术学院位置在清华大学校园内东南方向)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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