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工办发〔2014〕3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了庆祝建国65周年,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展示近年来我市各行各业劳动者的风采和创造的成就,激励广大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我市各项建设事业,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决定举办庆国庆“中国梦·劳动美·我与保定发展同行”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二、参展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庆祝建国65周年,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劳动者,反映全市职工在“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过程中,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活动和各条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劳模和先进人物的时代精神。反映改革发展过程中保定发生的巨大变化。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寓意深刻,艺术性强。题材、风格不限。
2、展示职工风采,记录真人真事,作品突出反映近年来我市职工群众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好人好事。
3、反映保定的人文民俗,自然风光,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的书画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提倡自撰诗、词、联、赋等,草、篆需附译文。作品规格不小于四尺整纸,以竖直式(条幅或方斗)为主,且竖直不超过六尺,自行装裱好。硬笔书法作品要注重展厅效果。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素描、漫画等均可。作品规格不小于四尺整纸,以竖直式(条幅或方斗)为主,且竖直不超过六尺。油画不超过2米,自行装裱。
3、摄影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真实记录新时期广大职工饱满的劳动热情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反映企事业改革发展和工会文化、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在保定市所辖境内拍摄、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长边边长40厘米(16吋),自行装裱,不收底片。同时上传电子版原文件,应采用JEPG格式。可以使用图像软件做简单的后期处理,但不可采用合成的手段改变作品原貌。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三、展览时间、地点
(一)网络展示。9月下旬到十月底,征集到的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将在保定市总工会网站“职工作品”栏目展示。
(二)场馆展示。10月初,获奖的书画摄影作品在保定市集中进行展览。
四、作品评奖
所有入选参展作品,均有资格参加评奖活动,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每名一等奖获得者将得到价值1000元的奖品,二等奖获得者将获得价值800元的奖品,三等奖获得者将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
五、报送要求
(一)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4年9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二)作品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直属基层工会集中报送至市总宣教部。所有报送作品都要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报送单位、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作品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专题作品请附文字说明。作品可邮寄、送达,来稿一律不退。
(三)凡在省、市及全国比赛中获奖或展出过的作品,请特别注明并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398号市总工会宣教部
邮 编:071051
电子邮箱:bdzgsy@163.com
联 系 人:李 柢、杜 涛 联系电话:3100792
保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