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招生办公室、市区有关学校: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已经通知,现就做好考生申请查卷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如果考生认为通知的成绩与自己估分出入较大,强烈要求查卷,须填写《复查答卷申请表》(见附件1),经该科其任课老师、班主任确认,所在中学和县(市)招办审核。由各县(市)招办及市区有关学校将《复查答卷申请表》汇总后,使用6月23日下发的省考试院报名管理程序,录入考生申请查卷信息,建立查卷考生数据库CF06**(**为县代码,市区学校为01+中学代码),6月24日16时前通过邮件传送到市教育考试院信息处(E-mail:zxzgr@263.net)。申请查对口专业理论课科目的,各县(市)招办、市区有关学校汇总后单独填写《对口专业理论课查卷登记表》(见附件2)6月24日16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市考试院高考处(bdgaokao@263.net)。逾期不再受理。查卷不再限制科次,只查错判、漏判。查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不准向考生收取查卷费。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