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2009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大家,申请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6月8日上午11:00之前将所需材料交到办公室,因时间紧急,请大家抓紧。具体表格及填表说明在网上邻居10.57.8.11--教师文件--办公室文件夹中。建议:为节约时间,请先打印体检表格去恒兴医院体检,然后去农大照像,最后再组织材料上交。
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统一部署,依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冀教人(2003)27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师范类及相当于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专科申请初级中学教师,本科申请高级中学教师。
二、体检地点:保定市恒兴医院(天威西路江城转盘以西1000米路南,体检表贴照片,贴照片处盖单位章)。
三、摄像地点:(摄像时须带身份证)
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洗浴中心一楼,联系电话:7521395,16路、5路、33路河北农大下车。
四、申请人员须在6月8日之前向我局提交下列材料:、
每位申请人材料分三类:原件材料、存档材料和《申请表》。
1、原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顺序夹牢;
2、存档材料顺序依次为
(1)封皮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左侧中央用曲别针别牢。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其说明(证明)原件放在复印件最后一并装订。
5、注意上报档案材料的整洁,材料的书写要规范、清楚,不得涂改,一律使用黑水笔填写。
6、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表格从网上邻居下载)。
7、上交材料时使用的专用照片注明“新市区、姓名”贴在申请表上,待发证时需再交一张照片,注意保存。
五、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及成人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下半年认定,具体时间及事项安排注意查看“保定教育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