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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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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及驻保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2]30号)和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2]4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取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考试科目(模块)暂定为14类25个模块(见附件1)。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个科目(模块)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

二、根据我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有关精神和冀职改办字[2006]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科目(模块)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附件1中任意两个科目(模块)的考试;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附表中任意三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并且同一编号的科目(模块)只能任选其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三、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开始。

四、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0日—12月14日,报考人员须填写《2007年度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免冠一寸近期彩照两张(见附件3)。由单位人事处统一组织报名,汇总后报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地址: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3355056)。报名同时自愿征订教材。

五、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对请人代考及代人考试者,除考试成绩无效外,停止其考试资格二年,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六、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制定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字[2007] 4号)规定收费,每人交纳报名费10元,每个模块收取55元。


附件:

1、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

2、2007年度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表

3、复印件及照片粘贴表

4、2007年度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指定用书征订汇总单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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